目前,世界贸易组织以外大约有200个国际协议处理各种环境问题,被称为多边环境协议,其中有20个协议的条款可能影响贸易,如《蒙特利尔议定书》中关于保护臭氧层的协议、《巴塞尔公约》等。
世界贸易组织委员会规定,世界贸易组织的非歧视和透明度原则与必须保持环境的贸易措施,包括根据保护环境协议所采取的行动,并不冲突。它规定解决环境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环境协议,并规定这一方法的补充,但涉及有关货物、服力业和知识产权协议中有的条款,允许各国政府优先考虑它们的国内环境政策。
世界贸易组织协议处理环境问题的绿色条款主要有:关贸总协定第20条关于影响货物贸易保护人、动植物生命或健康的政策,在一定条件下豁免正常的关贸总协定纪律;技术贸易壁垒和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,以明确认同环境目标;农产品的环境计划豁免补贴削减;补贴和反补贴:为适应新的环境法,允许补贴达到公司成本的20%;知识产权:对于危及人、动植物生命或健康,或严重破坏环境的专利,政府可以拒绝发证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