灭蝇标准 1.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%,其它单位不超过3%,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;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超过5%;加工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。 2.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,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%。